本人名下不同车辆可以互换号牌,快来看这10项便民新政

2019年6月1日,公安部正式推行10项交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涉及车牌、驾考、车检、报废车管理等多个方面,将给我们的汽车生活带来诸多便利。快来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推行小汽车教师证全国“一证通考”

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台居民可以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

实行小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

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需要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申请变更一次考试地。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至现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继续参加其他科目考试,已通过的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

试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

对在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扩大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

在原有15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新增105个城市试点。对机动车在试点城市之间转籍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并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

实行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

申请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直接检验摩托车,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实现全国通检。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实行免检政策。

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

简化手续:当事人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

简化流程:推行在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等机构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方便群众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已实现与银保监部门、银行等金融机构联网的,实行机动车抵押信息网上转递,公安交管部门网上比对核查。

本人名下不同车辆可以互换号牌

对登记在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车辆间互换机动车号牌号码,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变更一次号牌号码。同时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时限,原车注销、迁出或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实行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号牌

推进在机动车销售企业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发放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购车、领取临牌后即可上路行驶。

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

全国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时,将通过与税务机关联网核查购置税电子信息,群众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时不需提交纸质购置税完税或免税证明。

推行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

加快在全国推行12123语音服务平台,启用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12123”,为群众提供交通管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业务预约/受理、互联网平台用户信息注册/变更等服务功能。

随着政策不断的深化改革,相信以后大家办事会变得越来越简捷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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