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阴交警大队三项措施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五条禁令”,坚决防止和纠正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树立交警队伍良好形象,山阴大队结合实际,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警车管理,贯彻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一、强化思想教育。为引起民警高度重视,大队要求各单位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加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的通知》等精神和规定,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严肃性,努力筑牢民警严守“五条禁令”的思想防线,加强对民警职业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遵法行车、安全行车、文明行车的意识,有效杜绝“特权车”等违规问题的发生,教育和引导广大民警消除民警特权思想,不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树立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良好形象。

二、强化制度落实。为从源头上落实管理规定,大队层层签订《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责任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公车派遣、使用登记、指定停放、假日封存(值班车辆除外)制度,坚决杜绝酒后驾车、违规停放、公车接送小孩上下学等问题,切实杜绝公车私用问题的发生。

三、严格责任追究。为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大队组织督察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在节日期间严厉查处警车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通讯员:王鸿雁 裴新汝)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