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开展自动驾驶专项研究,争取尽快发布相关指导意见

8月26日,交通运输部官网接连发布四篇对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完善制定自动驾驶汽车法律、推动自动驾驶汽车量产应用”建议的答复函,表示将加强自动驾驶法律研究工作,不断优化自动驾驶法律法规体系。

答复函指出,近一年来,交通运输部自动驾驶专题研究组围绕自动驾驶法律、法规开展专项研究,组织国内产学研界代表研究起草了促进自动驾驶发展的指导意见。目前,交通运输部正在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的意见,力争将该指导意见以国务院文件或多部门联合印发。

交通运输部表示,自动驾驶汽车综合了物联网、人工智能、新一代移动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对于提升交通安全、提高出行和运输效率、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具有积极作用,将深刻改变传统的出行方式和运输模式,是一场由工业领域和交通领域共同拉动的产业革命。

答复函指出,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自动驾驶技术发展与应用,在政策法规方面,2018年4月,交通运输部已经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印发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下称《管理规范》),首次从国家层面就规范自动驾驶道路测试作出规定。

据悉,目前北京、上海、重庆等10多个地方根据《管理规范》制定了实施细则,已经发放测试牌照100多张。

在标准规范方面,交通运输部先后出台《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第1部分:载货汽车》,明确要求重点营运客货车配备车道偏离预警、前向碰撞预警等安全辅助驾驶系统,同时开展了《营运车辆弯道速度预警系统性能要求和测试规程》、《适应自动驾驶公路设施技术规范》等10余项标准研究工作,加快健全标准体系。

在技术研发方面,交通运输部与科技部共同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重点专项实施,并在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项目中设立了自动驾驶专题。

在答复函中,交通运输部指出,发达国家和地区注重通过完善法规政策体系促进自动驾驶技术发展与应用。美国、欧盟、德国、英国等均于前几年发布了自动驾驶技术相关法规及政策,日本也于今年通过了《道路运输车辆法》修正案,清除了自动驾驶道路测试障碍。此外,新加坡、韩国、荷兰、瑞典等国也在积极推动自动驾驶相关立法工作。

交通运输部表示,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加强部际协调,持续深入跟踪国际自动驾驶发展动态,充分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在自动驾驶立法方面的经验,加大测试和示范工作力度,为法律法规制修订提供实践依据。此外,相关部门将加快制定技术标准,健全自动驾驶标准体系;加强自动驾驶科普工作,为自动驾驶立法和商业化应用奠定社会基础。

与此同时,交通运输部在答复函中表明,自动驾驶汽车涉及汽车制造、基础设施、交通管控等诸多领域,仍处在产业化前期,相关技术的适应性、可靠性有待进一步检验,大规模商业化应用还需一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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