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12月杭州启动电动车备案登记工作以来,很多电动车主纷纷前往备案登记点办理,但仍然有部分车主尚未办理备案登记。
下沙交警大队民警介绍,“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的技术要求作了较大调整:一是增加了防篡改要求,防止产品出厂后被违规改装;二是最高时速由20公里提高到25公里;三是电机功率从240W提高到400W;四是含电池在内的整车质量由40公斤调整为55公斤;五是强化了骑行能力要求,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六是提出了防火阻燃和淋雨涉水要求。
“这是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坚持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标准。”民警介绍,新国标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我们大队、中队,还有各派出所都可以进行备案登记。”此外,为了方便市民登记,交警大队在2号大街与5号路交叉口、金沙大道海达南路口设置了两个电动车宣教点进行备案登记。“除了固定的登记点,我们还组织民警去大型的企业、社区开展上门登记服务。”
据统计,目前下沙已有4万多辆电动车完成了备案登记,逾期未备案登记则后果很严重。
民警介绍,列入《公告》的,应经注册登记(即上电动自行车牌照,可以长期开),不上牌的禁止上路,否则扣车责令补办注册登记并依法予以处罚;而未列入《公告》的,应经备案登记(即上个临时的备案牌,还可以开3年,到2021年12月31日也不能上路了),未备案的禁止上路,否则扣车,经鉴定为机动车的(即超标了),按机动车认定处罚。
也就是说,当车辆被鉴定为机动车时,如果电动车驾驶者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将面临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如果电动车驾驶者有汽车驾驶证但没有摩托车驾驶证,则会被认定为准驾不符,将被记12分。
在这里,交警再次提醒广大电动车车主,备案登记截止时间至2019年3月31日!还没备案登记的车主,要赶紧行动起来了!如果你还未完成备案登记,请仔细看好下面的注意事项:
备案范围及方式:
备案登记范围:在2018年12月7日前已购买未列入《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但未申领防盗备案登记的,应当备案登记。列入《公告》的,不属于备案登记范围,且确保车辆符合上牌标准,应及时到杭州市非机动车管理所及相关服务点依法申领电动自行车牌证。
备案登记时间:杭州市集中备案登记工作从2018年12月20日起到2019年3月31日,所有备案车辆(含已经公安机关防盗备案登记的车辆)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备案登记地点:白杨中队(听涛路205号)或2号大街与5号路交叉口宣教点;月雅桥中队(松合路399号)或金沙大道海达南路口宣教点以及就近公安派出所。
备案登记手续:车主可凭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向备案登记点交验车辆并申请备案登记,核发备案号牌。公安机关办理备案登记不收费。已登记的车辆不予办理过户、变更登记。已经申领防盗备案登记标识的,视作已经备案登记。如若因特殊原因,车主本人无法办理登记手续的,可委托他人办理登记。
最后,下沙交警还有提醒大家一句: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在使用期间,车辆驾驶人上路行驶应当戴安全头盔,不得载人,同时应当遵守非机动车通行规定,文明安全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