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市场交易火爆,车辆保险问题一定要了解清楚避免吃亏

时下二手车交易高温不减,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统计,2019年2月,全国二手车交易量80.73万辆,交易金额507.75亿元。2019年1-2月累计交易二手车200.51万辆,同比增长1.15%,交易金额1284.05亿元。

二手车交易量突飞猛进,但是随之出现的各种问题也越来越多,而且是五花八门。今天小编主要跟大家聊一聊二手车交易过程中车辆的保险问题。

年检标志

案例:

小A从二手车交易市场买了辆二手车,某天小A开车载着朋友小B去朋友家玩,结果路上小A的车撞到了路边的树上(十次事故九次快,大家开车一定要宁等一分不抢三秒)。这次事故导致小A的朋友小B多处骨折伤情严重。事故后小A及时报警并联系了保险公司。结果保险公司给的答复是:该车的原车主已经在保险公司为该车辆投保的商业险进行了退保。小A也是一脸茫然,居然还有这种操作。无奈只能接受交强险的赔偿。

上述两案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就是车辆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情况下,为车辆投保交强险或商业险的保险费如何负担、保险合同是否继续有效的问题。

网络图片

首先跟大家说一下,为车辆投的保险是可以退保的。那么交强险和商业险都可以无条件退保吗?不是的。

根据我国法律、司法解释及保险条例等规定,交强险保险合同有限期内存在以下六种情形,投保人可以申请解除:1. 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2. 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3. 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4.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5.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6.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

而商业险保险合同,投保人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合同。也就是说,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关于承保事项的合意,是否解除、是否继续有效亦取决于是投保人的意思表示。

比如上述案例中的车辆已经转让,那么投保人可以基于此要求解除原保险合同,此时车辆即存在无交强险或商业险承保的状态,此后发生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保单

但是如果车辆转让方在车辆转让后没有退保,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保险标的的受让人仍然可以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该条规定后半句的意思就是,如被保险人、受让人没能履行通知义务,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基于此,小编提醒各位看官,在进行二手车交易时,一定要看清车辆是否投保了交强险、商业险。如车辆处于保险期内,买卖双方应就车辆剩保险剩余期限的费问题协商一致。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车辆所有权发生了变更,为续保或其他后续问题做好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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