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款新能源汽车拟从免征购置税目录撤销

3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拟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名单的公示,称根据《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相关要求,对《目录》实施动态管理。经统计,第十六批《目录》于2018年2月发布后,共有72款车型在12个月内无产量或进口量,拟从《目录》撤销,北汽、比亚迪、吉利等车企均有车型在列,其中包括16款新能源乘用车产品。企业如有异议,可在2019年4月1日前以书面或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拟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乘用车车型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车辆型号 目录发布产品名称 批次
1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BJ7000C5E10-BEV 北汽新能源EU300 16
2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BJ7000C5D1-BEV 北汽新能源EU400 16
3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BJ7000U3D8-BEV 北汽新能源EX400 16
4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BYD6490STHEV2 比亚迪唐 16
5 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云度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YDE7000BEV2F 云度π3 16
6 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云度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YDE7000BEV1F 云度π1 16
7 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云度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YDE7000BEV2E 云度π3 16
8 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 GAC6450BEVA0A 传祺GS4 EV 16
9 河北红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HX6308BEV 红星X1 16
10 河北红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HX6340BEV 红星X2 16
11 兰州知豆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LZD7001BEV03 知豆D2 16
12 兰州知豆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LZD7002BEV02 知豆D3 16
13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LZW7001EVABB 宝骏E100 16
14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CC7001CE01BEV 欧拉iQ5 16
15 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 MR7152PHEV03 帝豪PHEV 16
16 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 LF7004JEV 力帆330EV 16
数据来源:工信部;制表:汽车之家 行业频道

这并不是工信部第一次撤销行为,在此之前,工信部已陆续发布五批撤销车型名单。追溯原因,是因为2018年4月2日,主管部门发布公告表示,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对2017年1月1日以前列入《目录》后截至该公告发布之日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列入《目录》后12个月内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从《目录》中予以撤销。

不过消费者也并不用太担心,该政策基本不会影响用户的购买。一般来说,车企在为同一产品申报时,基于部分参数信息或供应商的不同会有多个型号,即使其中某几个型号被撤销,也并不影响这个产品系列的其他型号继续销售。政策对《目录》提出管理主要是为了提高产品质量,防止出现鱼龙混杂等情况,撤销车型基本不是在售车型,而或是已停产车型、或是非量产车型、或是后期计划推出待申请车型,对市场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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