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抚宁区委老干部局主任科员周新桥违规购买公务用车遭警告

经查,2013年12月,周新桥在负责原抚宁县物价局工作期间,该局未经审批备案、未经公务用车主管部门采购,自行购买公务用车。对此,周新桥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2月,周新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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