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1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吴崇远 何晟)昨天,《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部分开放非浙A号牌小型客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在我市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在杭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为妥善解决非浙A号牌小型客车高峰时段进出杭的紧急通行需求,经杭州市政府研究,决定按照“提前报备、次数控制、急事通行”的原则,实施“部分开放非浙A号牌小型客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在杭州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便民利民措施,具体如下——
一、非浙A号牌的小型客车,因驾乘人员来杭办事、就医、学习、开会等,需工作日高峰时段在杭州市“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可通过浙政钉APP、杭州市公安局“警察叔叔”APP等平台的“非浙A急事通”模块,提供车牌、姓名及出行时段等信息申请报备,取得“电子通行凭证”。
二、经申请报备并取得“电子通行凭证”后,可在《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和《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的“错峰限行”时段、区域内通行。
三、“电子通行凭证”生成后不可撤销,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计作通行次数之一。每辆非浙A号牌的小型客车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允许通行的次数不超过12次(2019年为×次)。其中,24小时内在杭州“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计作1次;超过24小时的,计作2次,以此类推。
四、未取得“电子通行凭证”而在杭州“错峰限行”时段和区域内通行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仍将依法作出处罚。
目前,该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如果您有相关意见建议,可于2019年3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反馈至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通信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36号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秩序处(邮编:310014)
传真:0571-87282269
电子邮箱:
非浙A号牌小车限行的那些事
2014年5月5日起,非浙A号牌机动车在工作日7:00—9:00,16:30—18:30两个高峰时段,禁止在“错峰限行”区域以及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其他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通行。
2016年3月28日起,萧山区在工作日的早晚高峰(时间同上),也对非浙A号牌机动车在其核心区内(含高架、隧道)实施限行措施。
杭州作为省会城市,外埠人员来杭办事、就医、学习、开会等需求客观存在。从正向看,近几年,杭州通过加快地铁建设等,交通状况较以往有所改善:2015年交通拥堵排名列全国各大城市第4位,至2018年已降至第30位;主干道通行速度较2015年提升了20%。因此,在通行量上有一定的填充空间。从负向或者风险看,当前及今后几年,杭州正处于城市快速路网和轨道交通网的施工高峰期,过量外埠车包括本地居民购买的外籍车辆在高峰时段涌入,将加剧杭州交通拥堵状况。
所以说,解决外埠车辆“进杭难”问题,既有基础、也需适度。
因此,经市政府研究以满足外埠人员来杭办事急需为出发点,立足城市大脑交通系统公众服务平台,通过个人申请、自动审核、信息同步,在工作日高峰时段,允许非浙A号牌的小型客车一年内累计不超过12次(24小时内计1次,即早晚高峰均可通行)在主城区和萧山区“错峰限行”范围内通行。
●一年为何只开放12次?
杭城交通尚无法全部取消早晚高峰时段对外埠及本埠小客车的限行措施。据分析,平均每月1次可基本满足外埠人员来杭办事需求。1月内确有紧急需求多次来杭的,可在12次总量内自行调剂。
●今年开放次数怎么算?
该政策目前在征求意见阶段。今年开放次数将从施行当月起,按照平均每月1次的原则计算。即:假设5月施行,则今年开放次数为8次;6月施行,则为7次,依次递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