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相撞!为何交警只让逆行车辆负次要责任?

车叔先做下事故还原,一辆汽车从加油站加完油出来,准备右转进入正常行驶道路,当汽车刚进入主路非机动车道路时,看到一辆逆向驶来的电动车,汽车便停在了原处,而电动车由于速度过快直直的撞到了汽车的右前方。面对这样的事故现场,交警当场判定汽车负主要责任,逆行电动车负次要责任。

这个判定结果一出,汽车驾驶人以及亲属都不乐意了,现场吃瓜群众也都觉得这个判定结果很不合理,总不可能让机动车一出加油站就飞到机动车道内吧,经过非机动车道是必然的事情啊。经过汽车驾驶人反复质问,交警仍然坚持判定结果,由汽车方负主要责任,几番争吵之后,最后双方大打出手。

整个事件大致就是这样,对于这起交通事故的判定结果,别说当事方了,广大网友也表示不理解,纷纷为车主鸣不平。在这里车叔想告诉大家,其实交警同志的判法是正确的,100%的合法,所以车叔今天就给大家解剖一下这起事故。首先大家千万不要只看表面,觉得怎么逆行只需负次要责任,被情绪误导,冷静下来,我们仔细分析。

第一,事故发生位置为主路旁边的非机动车道。第二,事故车辆为一辆机动车和一辆非机动车。第三,事发因素为非机动车逆行、机动车借道。

掌握以上三个要点之后,想要做责任判定,我们需要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分为: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安全原则和结果责任原则。

其中路权原则就专门讲到借道避让,各行其道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证,现代化交通设施给所有的交通参与者规定了各自的通行路线,行人、不同类型的非机动车和机动车都有各自规定的通行路线。然而,在当前的交通环境中,极少有绝对的“专用道路”,“借道通行”必然存在,所以在借道通行时应确保安全、畅通,如果在借道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借道方负主要责任。

所以看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为什么交警让机动车负主要责任了吧,就是因为他是借道行驶,而让电动车负次要责任是因为他逆行,如果电动车没有逆行,那么机动车将负全责。如果还是绕不过逆行只需负次要责任这个坎的话,车叔根据以上三要点给大家做三种假设。

第一,如果发生地点为机动车道,电动车逆行需负全责。

第二,如果发生事故的是两辆机动车或者两辆电动车,无论这两辆车在哪个车道,逆行车辆需负全责。

第三,如果事发时,非机动车没有逆行,机动车没有借道,非机动车需负主要责任,机动车负次要责任。‍

大伙看见了吗?这起事故与以上三种假设都不相符,所以,在这起机动车借道,与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的,电动车相撞的事故中,判定机动车负主要责任,电动车负次要责任完全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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