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二手车买卖必须要注意的地方,尤其是卖主

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多,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二手车买卖活动十分频繁,只是许多二手交易者为了省事,交易中不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也不及时去车辆管理所办理过户手续,导致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被财产保全、查封、执行时,发生纠纷。尤其是广大农村中的农民朋友交易农业类机动车时,更是十分随意,很少有人愿意花钱请律师参与审订交易合同,一般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加上基本没有及时去办理过户手续的意识,一发生交通事故或者财产所有权纷争时,更是十分容易因车发生争执。

咨询事例

咨询者:“吴律师,我因一机动车交通事故咨询一下您。我是原车主,因抵债被债主将车开走,双方口头约定,债主将车开走后,互不相欠,即我欠这个人的债我不用还他,他将车开走,他也不补我钱。他开走车没有几天,这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开车的人逃了,交警打电话找上我了,意思是说如果找不到驾车逃逸的人,会要我承担相应责任。请问,这种情况下,我真的需要承担责任吗?”

吴律师:“您所说的是口头约定,肯定没有书面合同类了!根据您的意思,肯定也没有去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这就有点麻烦了,如果找不到驾车逃逸者,那最终会要您承担交通事故后果的可能性较大。”

咨询者:“不是网上都说二手车买卖后,将车交与买主,原卖主就不用承担因此发生的责任了吗?”

吴律师:“那是需要有证据证明车辆已买卖并交付了,而您这个案子里,只是您说已抵债,并没有确实的抵债合同。您这种抵债的车,还可能没有对方付款与您的凭据,根据您的叙述来看,基本没有证据证明此车您已经出售给了另外的人(除非买方承认),尤其是事故发生后,驾车者逃逸了时,一般会要求登记在车管所的车主承担责任。”

咨询者:“那我真的会背时背定了?”

吴律师:“建议您想尽一切办法证明您已经将车抵债给了某人,并且想办法联系使用与管理此车者,告诉他情况,要求他去交警队说明情况。还有就是,您承担相应责任后,法理上您是可以向此车的实际所有者,即您的原债主主张追偿责任的。”

律师提示

对于二手车买卖,无论是站买方角度,还是卖方角度,均建议在交易时签订买卖合同,如果有可能,建议立即去办理过户手续,否则对于双方来说隐患很多。

站在卖方角度:

1. 对于二手车卖方来说,如果不签订买卖合同,当买方没有付清车款时,以后主张欠款时,缺少关键的证据;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因没有买卖合同,驾车者逃逸,或者买方抵赖不认可自己购有车辆时,卖方极可能会需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且承担责任后,再向买方追偿时,又会欠缺关键的证据而可能追偿失败。

2. 新的车主(买方)驾车过程中,发生交通违章后果,一般会有由登记在交管所的车主承担后果的可能,如果没有二手车买卖合同,卖方承担这些责任后,再向买方追偿时,又会因欠缺车辆交易证据而难度极大。

站在买方角度:

3.万一卖方因债权债务等法律责任,被司法机关财产保全、查封甚至被执行时,如没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仅有买卖合同时,一般情况下是很难对抗第三人针对原车主(卖方)名下车辆主张权利的行为;如果,双方还没有买卖合同时,对于保障买方的权益更是难上难。

总之,二手车交易,尤其是个人之间,未通过交易市场成交的二手车买卖,首先得签订合同,一般情况下建议请法律职业者参与起草与审订买卖合同为宜;二手车买卖后,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责任的承担,可以参阅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

吴跃飞律师;吴宏飞律师;合同E院于2019年4月23日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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