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3年官司后 法院裁定陆风X7抄袭路虎

【太平洋汽车网 新车频道】近日,在长达3年的官司长跑后,北京朝阳区法院发出了裁定文书,江铃汽车生产的陆风X7汽车,有5项车型设计直接抄袭了路虎揽胜极光的设计,在消费者中造成混淆,因此陆风X7的所有销售、制造和营销必须立即停止,同时对捷豹路虎进行赔偿。

法院裁定文书

根据现有的资料显示,捷豹路虎的极光车型首次在中国亮相时间是2010年12月,国产版2015年开始上市销售,而陆风X7是在2014年11月的广州车展上抢先首次亮相。由于陆风X7车型与路虎极光几乎一致的外观,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议论。

路虎极光和陆风X7的罗生门时间从2016年6月开始,当时捷豹路虎起诉江铃汽车公司,指控对方生产的陆风X7车型涉嫌抄袭路虎揽胜极光的车型设计,并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提起诉讼。最初,路虎要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定陆风专利无效,被判胜诉。陆风随后反击要求裁定路虎专利无效也获得成功。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路虎极光首次在中国亮相是2010年12月,但申请专利是在一年后,已超过规定期限的6个月新颖性保护。

最后,路虎联合专利复审委员会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直到2018年1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决,以陆风的专利设计与路虎的对比设计未具有明显区别为由,再次认定陆风专利无效。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定文书公布后,这一新世纪的“李逵遇见李鬼”大战,终于落下了帷幕。(文:太平洋汽车网 范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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